開具發票時,要按要求填寫各部分內容,除了購買方和銷售方的開票信息、貨物或服務的編碼、金額數量等等,有一個地方需要注意:備注欄!
無論是納稅人自行開具,還是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需填寫的內容都有明確規定,若沒按要求填寫則屬不合規,發票不能作為抵扣憑證。2020年,發票備注欄有哪些全新的填寫標準呢?下面,帶大家一起詳細了解一下。
2020年發票備注欄填寫指南
(一) 納稅人自行開具
涉及業務類型:貨物運輸服務,差額征稅開票,建筑服務,銷售出租不動產,保險代收車船稅發票,銷售預付卡,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貨物運輸專用發票,鐵路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五福
1)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差額征稅開票:納稅人自行開具或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
3)建筑服務: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票或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銷售出租不動產:銷售、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票或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5)保險代收車船稅發票: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6)銷售預付卡: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額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貨物運輸專用發票:納入試點范圍的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使用自有專用發票開票系統,按照3%的征收率代開專票,并在發票備注欄注明符合條件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人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登記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8)鐵路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五福:注明受托代正的印花稅款信息。
(二)機關代開
1)備注欄內注明納稅人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國家總局關于印發〈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代開發票崗位應按以下要求填寫專用發票的有關項目。備注欄內注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2)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3)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筑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5)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時:備注欄填寫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征稅的,“金額”欄填寫不含稅計稅價格,備注欄注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6)差額征稅代開發票時:通過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
7)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根據《國家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規定,加蓋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提示:以上列舉備注欄應填寫的信息,也是取得發票的納稅人需要重點審核的內容,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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